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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山区文教局  教育规范"管理年" 活动公开承诺

           效能建设"提高年"

      

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围绕区委、区政府提出的“三区”建设奋斗目标,打造“规范管理、高效运作、优质服务、廉洁清正”的服务平台,推进教育“规范管理年”活动,加强机关效能建设,现向社会公开承诺:

一、实行政务公开。 利用网络媒体,向社会公示区文教局的工作职责,公开办事内容、办事程序和责任部门。

二、提高工作效能。 属于区文教局审批、审核、核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,对直接向区文教局请示的事项 10 个工作日内答复,对群众来信来访,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。

三、优化服务态度。 接待来访或接听电话,语言举止文明,态度热情礼貌,答疑耐心细致。进一步落实“首问责任制”、“一次性告知制”、“限时办结制”。

四、公平公正招生。 招生政策公开,招生录取公平、公正,坚决杜绝违规招生行为。

五、规范教育收费。 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严格按公示标准收费。严格贯彻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“三限”规定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各种名义的乱收费行为。

六、加强师德建设。 按照管理权限严肃查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、收受家长钱物和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

七、依法廉洁行政。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,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八、严肃工作纪律。 按照管理权限,严肃查处招生、考试、收费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,并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。

监督电话: 8251260 8176555

二 OO 八年四月十日